司马朗,字伯达,是司马懿的大哥。他们的父亲司马防生了八个儿子,都比较出色权威配资之家官网,时人称为“司马八达”,这是河内司马氏传承与积累的成果。司马朗出仕较早,曹操担任司空后征召司马朗为掾属,历任成皋令、堂阳长、元城令,所在政绩斐然。
公元208年,曹操废黜汉朝三公制度,自任丞相,之后曹操征辟司马朗为丞相主簿,这时司马朗给曹操提了三条建议,分别是恢复五等爵位、州郡领兵、恢复井田制:
朗以为:天下土崩之势,由秦灭五等之制,而郡国无蒐狩习战之备故也。今虽五等未可复行,可令州郡并置兵,外备四夷,内威不轨,於策为长。又以为宜复井田。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业,难中夺之,是以至今。今承大乱之后,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宜及此时复之。议虽未施行,然州郡领兵,朗本意也。
很明显,司马朗的建议是针对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土崩瓦解的局面,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司马朗以为天下土崩瓦解,一是因为秦朝废除了周代的五等爵位制度,二是郡国没有春蒐冬狩的军事活动,即没有州郡兵。因此,他建议:
第一,五等爵恢复暂时不现实,暂且搁置。
第二,州郡都设置固定兵马,对外震慑四夷,对内威亚不轨之徒,这是长治久安之策。
第三,恢复井田制度。之前地方豪强兼并土地,朝廷难以征收后重新分配,但如今战乱,百姓四散,大量土地无主,正可乘此时机收为公有,恢复井田制。
我读《司马朗传》读到此处,大感疑惑与惊奇!司马朗有何用意?
五等爵与分封制
先说五等爵,五等爵指的是周朝的爵位等级,即公、侯、伯、子、男,但周朝是分封制,不论你是哪等爵位,都有自己的封国。比如齐国、鲁国都是爵,楚国虽然很强,但只是子爵。
个人以为,司马朗的关注点不是爵位,而是分封制。他的意思是秦灭六国之后,废分封制,而实行郡县制,所以二世而亡。汉承秦制,西汉初期虽然分封、郡县并行,但到后来仍然以郡县制为主,所谓的诸侯王有名无实。
所以当董卓、袁绍等强人崛起的时候,没有诸侯王能够拱卫王室,东汉就此陷入分崩离析的状态。司马朗说“五等未可复行”,意思是现在天下还没有统一,如果天下重归一统,那么可以恢复五等爵及分封制。
司马家对于五等爵与分封制似乎情有独钟。公元264年,司马朗的侄子司马昭恢复五等爵制。265年司马炎篡魏,建立西晋,大行分封制,封宗室27人为王。看来,司马家认为分封制能够永保江山,却没有预料到八王之乱。
州郡领兵制度
关于州郡领兵制度,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郡国兵,两汉一直都有,西汉时期有都尉专门负责军事,东汉光武帝废黜都尉制度,但郡国兵依然存在,一般由郡守统领。东汉末年,汉灵帝恢复州牧制度,所以州牧、刺史、郡守是州郡兵的统帅,也造成了割据的局面。
曹操擅政的东汉献帝建安年间,是州郡领兵(即州郡典兵)制度的正式创始时期。司马朗于建安十三年以后建议实行的“州郡并置兵”的“州郡领兵”制,是把曹操早已实行的将领兼地方官加军号领兵等做法固定化和制度化。
这项制度,其实有利有弊,好处是可以“外备四夷,内威不轨”,能够安内攘外。但如果放任地方军队发展,则会削弱中央政府的控制力。280年晋灭吴后,司马炎命令州郡地方政府解散或削减下辖的军队。规定刺史只作监司,罢去其将军名号,不领兵,也不兼领兵的校尉官。
这说明司马炎看到了州郡领兵制度的弊端,但他废黜州郡兵之后,各诸侯王的兵却没少,结果八王之乱后,就是五胡乱华,中华民族陷入了最黑暗的时期。因此,州郡领兵制度是否应该存在,其实是一个悖论。
井田制
井田制就很好理解了,司马朗建议恢复井田,是因为看到了西汉末年,东汉末年都出现了土地兼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一如王莽想要恢复井田制的初衷,但这其实不现实。
井田制的废弃,不是以人的意志力为转移的,当生产力不断地发展,井田制明显不适合社会生产的需要。小农精耕细作,才是符合当时农业生产的需要。而且其实当时曹操已经推行屯田,所以恢复井田制就像个笑话。
《三国志·司马朗传》里记载了司马朗的生平,说他勤政爱民,政绩斐然,去世后兖州人民都非常怀念他。但他作为曹操的丞相主簿,提出的这三条政治建议,实在有些不合时宜,也没什么新意。
参考资料:《三国志》裴松之注、卢弼《三国志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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